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彩票规则-关于派发足球彩票调节基金的通知
[2006年09月22日]   来源:互联网   作者:足网体讯收编   点击数: 【字体: 】【双击滚屏

根据财政部《关于派发足球彩票调节基金的通知》(财办综[2003]171号)精神,经研究,2003-2004赛季中国足球彩票自03036期继续组织足球彩票调节基金派送活动,具体办法如下:

  一、自03036期至03039期连续四期组织足球彩票调节基金派送活动。

  二、当期足球彩票正常计奖后,再以相同13场比赛上半场胜平负结果对当期所有彩票进行检索,符合原一等奖中奖条件的即中派发“半场特别奖”。

  如遇《中国足球彩票发行与销售管理办法》规定的特殊情况,需要摇奖产生某场比赛结果的,其上半场比赛结果同样摇奖产生;但如果该场比赛上半场正常进行,则以实际比赛结果为准。

  三、每期派送活动从调节基金支出1000万元,由猜中“半场特别奖”中奖注数平分,单注中奖封顶500万元,超过1万元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,由体育彩票机构代扣代缴。“半场特别奖”与常规奖项可兼中兼得。

  当期“半场特别奖”中出不足2注时,未中出奖金转入下期累加派送;第03039期“半场特别奖”中出不足2注时,未中出奖金转回足球彩票调节基金。

  四、请各中心在每期派送活动前做好宣传公告工作。

  特此通知
 

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
二○○三年十月二十四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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